第23章 回忆(4)(1 / 2)

第二十三章 回忆(4)</p>

陶老太和葛娟想反驳,可却不知道该如何辩驳。</p>

刚才那么多人在屋里都看到、听到了。</p>

陶爱华,也就是原主爷爷,低头抽着旱烟没说话。</p>

陶正福恨恨的瞪了眼身边缩着的媳妇,</p>

又把不善的眼神看向这个,之前没多注意过的侄女。</p>

陶桃半点眼神欠奉,她安静乖巧的站在外婆孙秀芝的身边。</p>

孙秀芝,是陈修文的母亲,她虽性格温柔,却更不乏女子的韧性。</p>

哪怕陈家遭逢变故,家产被丈夫捐了,全家一起回老家生活,她也没叫过一句苦。</p>

哪怕丈夫病逝,大儿子陈修远因替导师奔走被下放,她也撑住了。</p>

她得好好活着。</p>

她在,孩子们的家就在,陈家不能散了。</p>

现在,女儿又先她一步走了,</p>

一开始她确实很悲痛,以至于都没顾得上陶桃,</p>

让她刚刚在西屋里说了那些犯忌讳的话,</p>

好在陶家人都被镇住了。</p>

现在想来,陶桃经此一事长大了,懂得拿捏事情了,</p>

她自然不会给外孙女拖后腿。</p>

见村长问陶家人话,她也只静等着陶家人回话。</p>

她的宗旨就一个:她的女儿不能白死了。</p>

她心里清楚,这事哪怕报公安了,她和外孙女也不见得就能讨到好。</p>

可要想她们不报公安,就得给陶桃足够的补偿。</p>

她也不多要,她只要她女儿女婿成亲后这14年,寄回家的津贴的一半。</p>

另外一半,当是女婿为人子,应尽的孝义。况且这年陶家的吃穿嚼用、娶媳嫁女,肯定没少花钱。</p>

公中的的钱怕是也不多,能省下来一半存着就是葛芳能当家了。也就是说,要陶正军一半的津贴,就等于把陶家的家底掏出大半了。</p>

而葛娟这里,她要这女人,给她闺女披麻带孝。</p>

再当着全村人的面,在她闺女坟前磕头认错,发誓一定会把陶桃当自己闺女养大,不得苛待。</p>

听到一半的津贴,陶老太气得跳脚,“哪来那么些钱,这些年家里哪里不花销!”</p>

她不想拿,老二结婚后寄回家的津贴,可是有好几千块,哪怕只给一半,也两千多块了。</p>

可不等她再说话,村长又开口了,</p>

“陈家婶子明理,这要的补偿合情合理,我是极认同的。</p>

“虽说家里会有花销,可这不是还给留下了一半。”</p>

说着,直接略过陶老太,转头问陶爱华,“叔你觉得呢?”</p>

抬头看到陶家其他几人的不忿,又补充了一句,</p>

“还是你们愿意报公安,或者给正军部队里发个电报?</p>

“虽说正军两年多没消息了,但是没消息不代表他就人没了,他媳妇可是军嫂。”</p>

众人都沉默了,</p>

哪怕是三房的和陶小姑,也不得不承认,赔钱了结是最好的结果。</p>

陶家众人心里门清,这事不能报公安。</p>

报公安哪里还会有什么好,</p>

不说葛娟,只陶家准没好名声,名声臭了,一家子血缘的,没一个能讨得了好的。</p>

以后谁还敢把闺女嫁到他们陶家做媳妇?整个陶湾村都要受牵连。</p>

这也是村长担心的,报公安是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p>

再说害死军嫂这事,要是传到部队去,陶家人都不敢想象后果会有多严重。</p>

让大嫂给弟媳披麻带孝,虽然过了点,可这会儿众人都没反对,只要同意不报公安就行。</p>

至于孙秀芝要求葛娟,把陶桃当自己闺女养大,不得苛待。</p>

大家都知道这就是个面子货。</p>

但孙秀芝是外婆,陶家人都还活着呢,陶家族里不可能同意陶桃跟着她过。</p>

孙秀芝也没能力带去养,她自己的口粮都是占了公家的便宜,桃花大队的队员们肯定不能接收外孙女的粮食关系转去她的户口上。</p>

葛娟有了这句誓言保证,再有全村人看着,想来陶家人做事都会顾忌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