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1 / 2)

番外六

成為同桌後,程程和盛晖迅速熟悉了起來。

這種熟悉,并不是像關立燕那樣總在下課時間來找程程,約她一起放學吃飯,也不是李書航和盛晖那樣動不動勾肩搭背。

畢竟現在是九十年代,老師在早戀方面抓得挺嚴的,如果兩人敢這樣,老江肯定會在第一時間把他們分開。

他們之間的熟悉,是在學生按照老師口述在書本上記重點,程程因為寫字速度跟不上老實的語速,導致這一段還沒記完老師就講到了下一段而慌亂不已時,盛晖将記好重點的課本放到兩人中間,邊記新的內容,邊讓她抄舊的內容。

而且等兩人再熟悉一些,程程速度跟不上時會直接放棄,跟着抄後面的,等下課再找盛晖借課本把空缺部分補上。

是在他們遇到不熟悉的題目時,可以和對方探讨很久,而解出答案後,也會第一時間告訴對方。

也是在程程因為生理期不想動彈時,他幫她帶一份早餐,打掃衛生輪到他倒垃圾時,她也會留下來等她。

但這樣的關系,又好像停留在了同桌以上,友情未滿的區間裏,在校內他們朝夕相處,出了校門連面都很難碰到,更不會約着一起出去玩。

轉折點是在高二下學期。

雖然因為程程名聲在外,一般混混不敢招惹臨江一中的學生,但她不是真的校霸,不會到處打架立威。

絕大多數時候,她都只是個普通學生,上學不遲到,放學不早退,比藝術班裏大多數托關系進來的學生都安分。

人都健忘,時間久了那些小混混自然不會再怕她,于是故态萌發,又溜達到了一中外面,欺負學生勒索錢財。

而被勒索的學生大多比較膽小怕事,不敢告訴老師和家長。那些小混混見他們好欺負,變得更加嚣張,被勒索的人也越來越多。

然後就有人告訴了程程這件事。

告訴程程這件事的人,是希望她能出面把那些小混混揍一頓,覺得把人打怕以後就不敢再來欺負人了。

但程程長了兩歲,不再像剛升入高中時那麽沖動。

程程覺得跟人約架不是辦法,她是可以把人揍一頓,但很多小混混報複心強,她揍了一個人,那個人會找更多人來報複她。

剛升到高一那會就是這樣,在她揍了幾波小混混後,隔三差五有混混在校外蹲她。

雖然大多數時候因為家裏有人開車來接,那些人沒有蹲到人,但她也零零散散的跟人打了好幾架才消停。

以前程程年紀小,不怕打架,現在顧慮卻多了。

她倒不是怕打不贏,而是萬一打出好歹,輕則記過重則進少管所,不管哪一種結果,都會影響到她的前途和未來。

想要一勞永逸,最好的辦法是報警把人送進監獄。

只是學生都窮,那些小混混每次勒索要到的也就幾塊錢,而且這種事不抓個現形,他們永遠有反駁的機會。

所以程程想了個計劃,決定引蛇出洞。

十來歲的學生正義感都很強,聽說程程要引蛇出洞,報名參加的人不少。

算下來只有盛晖不太贊成,因為計劃總結起來是程程要扮成冤大頭,被勒索的學生要告訴那些小混混她零花錢很多,引導他們來搶她。

說得簡單點,整個計劃最危險的就是程程。

但計劃是可行的,所以盛晖沒有否掉整個計劃,只提出扮演冤大頭的人要換一下。

程程聽後問道:“你覺得要換成誰?”又問其他人有沒有要上的。

其他人聞言有人垂下視線不敢跟她對視,也有猶豫說自己願意上,但怕到時候犯慫穿幫的。

程程并不覺得意外,她正是覺得這個角色比較危險,對扮演者承受壓力的能力要求比較高,才決定自己上的。

但她還沒開口說結果,就聽到盛晖說:“我上。”

“你?”程程上下打量盛晖,“你個頭那麽高,他們敢勒索你媽?”

“個子高不代表不好欺負。”

可你看起來就不像是好欺負的人啊。

程程心裏嘀咕着,又聽他說道:“而且你在附近那麽有名,那些混混說不定認識你,在我看來,你才是最不适合扮演這個角色的。”

這話說服了程程,而且她跟盛晖一起打過架,知道他有兩下子,被勒索時估計能抗一會,于是角色就這麽定了下來。

盛晖扮演冤大頭,主要任務就是每天請人吃東西,高調宣揚自己多有錢,其他人的任務是當那個被請客的人,關立燕負責聯絡被勒索的同學,及時掌握最新消息,程程則負責把控全局,并在行動當天用百米沖刺的速度跑到公安局叫人。

确定好各自任務後,大家就開始行動。

臨江一中位置并不偏僻,校門對面就是一排門面,賣各種快餐小炒。每到放學時間,這一排門面家家都能排長隊。

四班學生也經常到這裏吃飯,不過以往他們是各付各的賬,行動開始後,就變成了盛宴付賬。

當然,大家沒真把盛宴當成冤大頭,都提前把自己準備的飯錢交給他了。不過為了效果更逼真,付賬時他沒用大家交上來的散錢,而是拿出了準備好的百元大鈔。

并且付款時特意大聲交代:“大家還想吃什麽随便點,我請客。”

飯館老板聽到這話便好奇地問他為什麽要請客,盛晖聽後笑呵呵說道:“這次月考我考了年級第一,我爸媽獎勵了我兩千塊,我有錢。”

別說,人傻錢多的氣質他拿捏得挺得當,大家聽到他的回答後都露出了一言難盡的表情。

盛晖連着請了幾天課,被勒索的學生也行動了,再次被小混混堵住後,他哭着求他們不要再找他了,并順勢說出盛晖有錢這件事。

那夥小混混聽後果然心動,但他們沒有貿然行動,而是在學校外面蹲了兩天,确定盛晖确實有錢後,才在晚自習結束後把他堵在了巷子裏。

跟在盛晖後面的程程等人看到後,火速兵分兩路,一部分人跟上去看情況,免得盛晖打不過受傷,程程則借用關立燕的自行車,飛快去公安局報警。

報警過程非常順利,盛晖個人也非常給力,程程帶着警察趕到時,他以一己之力拖住了那幾個小混混。

但他打架還是不如程程,臉被人揍了一拳,進公安局時嘴角有些破皮。

所以程蔓到公安局接到閨女,把她訓了一頓後,又在閨女的請求下把盛晖送到了醫院,等醫生給他上好藥,再把人送回家。

得知他住在幹休所,程蔓就多問了兩句。

盛晖知道聊到這裏有些事再也瞞不住,就把他爺爺退休前的職務說了出來。

雖然過去十幾年,但程程的每一個朋友,程蔓都記得很清楚,所以一聽他這麽說就想了起來,從後視鏡看了他一眼後詫異問道:“那你和我們程程豈不是認識了很多年?”

其實在盛晖說家住在幹休所時,程程心裏就有了預感。

只是兩人名字的寫法有差異,而且她那時候年紀小,不知道盛晖家裏是幹什麽的,再加上兩人認識這麽久,他沒說過他們以前認識,就在心裏否定了剛剛冒出來的念頭。

所以聽到程蔓的話,她一臉震驚地看向了盛晖,後者在對上她的目光後,眼神晦暗地點了點頭:“嗯,我們認識很多年了。”

當初程程轉學後跟其他人都有聯系,是後來随着年紀變大而漸漸斷交的,只有他是一轉學就斷了聯系。

而且她一直都知道他父母對他不好,知道他是被父母帶走,過去很多年裏,她每次想起都會擔心他過得不好。

因此,如果是剛重逢時就和盛晖相認,程程心裏肯定會很高興。

可現在距離他們重逢已經過去了一年,而且看他的樣子,明顯是早就認出了她,卻一直隐瞞不說。

程程覺得自己被欺騙了。

所以直到盛晖下車,她都沒有再跟他說一句話。

第二天起床後,程程心裏的氣還沒消,到教室看到盛晖後,沒有跟平時一樣打招呼,而是自顧自地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只是他們是同桌,挨得太近了,旁邊有什麽風吹草動都能知道。

上午四節課,程程聽到盛晖“嘶”了不下一百聲,做筆記要“嘶”,回答老師問題坐下後要“嘶”,喝水也要“嘶”。

中午更過分,李書航來叫他吃飯,他說嘴巴痛不想吃!

想到他是參與計劃受的傷,而且他這個角色本來應該是她來扮演,程程就覺得自己這氣有點生不下去了,在李書航離開後主動問道:“你去不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