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彻底清除(2 / 2)

“在我看来没有区别。”维森说完就离开了。

陈星辉无奈地叹了口气。

明明以前她还很欣赏能打的人的……怎么现在变得这么现实了呢?看来房贷真的能改变人很多……

陈星辉想起过去维森刚进大学的时候。那时自己已经是从初中就在打架的混子,高中就辍学了,慢慢混成了附近这一片的地头蛇,每天花天酒地,玩得不亦乐乎。

然后在大学新生报到的时候,他见到了两个女孩,个子都不高,一个像不好惹的假小子,另一个看起来像乖乖女。

听谈话,那假小子是来送乖乖女报到的,顺便旅个游。

当时他起了歹心,而文静的乖乖女是最不会反抗的那一类。

只是那乖乖女居然是住校的,每天都待在学校里,放假也宅的要死,根本不出门,他没有任何方法能接近她。

再次见到她在一年后,乖乖女已经满脸疲惫,不复当初青春焕发的样子。当时她在跟一个白头发的女孩出去玩。

然后那乖乖女就失踪了好几天,再回学校时,精神都不正常了。

乖乖女奇迹般地晚上出了门,光明正大地旷寝,然后带上了那个假小子朋友,把周边的混混全揍了一遍。

然后他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乖乖女,她的打架方式凶狠而且残暴,每次都是下的死手,显然是很熟练的。前面乖乖女的形象,只是伪装。

他的弟兄们许多都受了重伤,伤势最轻的都被掰折了胳膊。

那两个女孩是分散且十分随机地在挑选落单目标无差别攻击,所以每次都能够得手。不过这也证明她们的能力并没有强到能应付群架。

按理说用群架来对付她们是必胜的,但她们十分警惕,一旦他们开始结伴或埋伏,她们就一直窝在学校寝室里不出现,混进学校去的兄弟们都拿她们没办法。

于是他打算跟她们协商停战,不然再这样下去,自己的兄弟们都要伤完了。

协商没谈拢,他被迫和对方单挑,要是他能赢,就定下和平协议,要是没打赢,就继续攻击他们。

他不知道那乖乖女为什么对周边的混混那么仇视,明明自己还没开始动手。

不过时间过去那么久,歹念早就打消了。

那一场打得很惨烈,他用刀子在对方右脸上划了很长的一道伤疤,对方用挑线锥子扎穿了自己的右手手腕。

不知道是怎么结束的,总之并没有停战,对方反而报复得更凶了。

但他知道了那女孩叫维森,当初她和挚友都被另一帮混混绑架,挚友被凌虐致死,那帮凶手之中有他的兄弟。

虽然不了解细节,但不知怎么的,居然产生了一些愧疚感,还有一些怜悯的感觉,可能还有一点喜欢,喜欢这种坚韧的性格。

然后第二天他又被揍了,没有还手。

虽然他并没有害死她的挚友,不过如果当初他管好自己的兄弟,或者早点发现叛徒,那么这种事就不会发生了,至少他能跟那帮人彻底撇清关系。

她们是无差别攻击的,无论是不是自己这帮人,她们都会出手,连刚刚上道的小新人都不放过。

这段时间,他们基本都是夹着尾巴过日子的,因为真的抓不住她们。本来最近力度就大,日子已经很不好过,她们还学会了光速报警这个讹人方式,这要是真闹到她们学校去,自己这帮混混兄弟肯定会被打击,然后吃不了兜着走。

维森毕业之后,他就再没见过她,直到昨天早上,他看到她坐在餐厅角落一副狼狈的样子。

今天早上见到她,发现她的变化真的很大。原本的锐气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但其实并没有磨尽,她的脸上带着社畜的疲惫和被社会毒打后的麻木。

还背了三十年的房贷,这事光是想想就很绝望……

这就是混混的末路吗?陈星辉洗完一身的脏污,躺在被收拾得干净整齐的床铺上,看着天花板上并不十分明亮的白炽灯,维森的大学成绩那么好,毕业出来之后都过着这种生活,自己这样的人,估计会更难。但如果继续混日子下去,又觉得不甘心。

她肯定不喜欢混混。

他已经金盆洗手了,那帮兄弟们已经跟自己没有关系了。

他起身,从柜子里翻出医药箱,给自己处理裂开的伤口。他的手筋和脚筋被挑断了,去医院治疗之后才回来的,现在手脚都已经不能用太大力气。

这些是金盆洗手的代价。

他看到窗外飘起一股烟。

陈星辉起身察看,发现是维森蹲在后花园烧自己早上捡回去的破烂娃娃。

维森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看个屁!早上我还以为又闹鬼了!”维森起身,指着他骂道,“以后别给我乱捡东西回来!”

“对不起!”陈星辉马上道歉。

维森用树枝挑了挑被彻底烧成灰和焦炭的残骸,总算是放松了下来。

这件事,看来是彻底了结了。

她看向三楼的方向,想起那幅蓝衣娃娃画像上还没有填上的资料留白,发呆了一会儿。

她只在梦里见过艾若文,之后就再也没梦见过她。

她不知道这么个能接受她一切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的挚友,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消失了,而自己的喉咙里,总是泛着一股酸涩恶心,类似于铁锈的味道。

当时,她只知道,她要把所有的混混都清除掉,彻底清除掉。

只是现在,好像也有点累了。

她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一股寒意从胸口慢慢沁入躯体,扩散到背部,然后整个人都开始感觉在慢慢变凉……

“刮风了,这几天会降温,我给你拿了外套。”

抬起头,她看见茯苓站在自己旁边,手里拿着一件红黑格子的毛昵外套。

算了,不想了,珍惜当下才更重要。

维森接过茯苓的外套,披在身上。虽然寒意并没有被驱散,但身体在慢慢变得暖和。

“过阵子咱们去看马戏团吧。”维森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马戏团的宣传单。

“你已经说过一次了。”

“我说过吗?”

“说过了,你记性真差。”

“……”

是啊……维森一边走进屋里,一边想着:我的记性真的有够差的。

伴随着北风的到来,游乐场里的气氛却变得愈发热闹起来。

嘉年华的喜庆驱散了萧瑟的秋风,随着马戏团的到来,这里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即使在晚上也灯火通明,热闹极了。

热烈的号声,兴奋的鼓点,高高低低来回起伏的欢快音调,还有小丑高亢的笑声,马戏团终于来到了。

首先是两排穿着红黄相间西装的号手在前面开路,他们脸上洋溢着笑容,腮帮子吹得鼓鼓的,脸上泛着通红的颜色。

后面跟着四匹洁白威武的高头大马,马儿的鬃毛被染成了鲜艳的红色,脸上用蓝色和黄色间错开点了椭圆形的斑纹,马背上有深蓝色的镶嵌着七彩钻石的马鞍,上面坐着两只穿着红色西装的小猕猴,戴着英国士兵的黑色小高帽,手里举着小彩旗不断地挥舞着,伴随着油亮的黑色马蹄的起起落落,发出呜呜呀呀的兴奋叫声。

紧接着是一辆挂着彩带和三角形彩旗的马车,里面不知道有没有坐人,但外面一圈都攀着耍杂技的绿色衣服的小丑。他们有的戴着橘红色的泡泡假发搭人梯,有的戴着红鼻头在抛彩球,有的穿着滑稽的绿色西装,还唱起了《费加罗的婚礼》中“快给大忙人让路”的片段。

还有一大群穿着各种颜色的小猴子,他们看起来跟正常小孩的体型差不多,养得油光水滑,眼里神采奕奕。它们排着各式各样的队形,一会儿站成方形,一会儿变成圆形,一会儿又变成五角星,还能立起来搭成一个行走的倒金字塔,看起来又稀罕又热闹。

再接着又是几辆马车,上面搭载着各式各样表演的小丑,鹦鹉们在空中盘旋,被漆成金色的大象跟在身后,几位身材曼妙的女伶穿着高腿黑丝,一位在大象的背上热舞。另外几位在大象拉着的平板车上一边摇着鲜红飘逸的裙摆一边踏着爵士舞步,还要接住人们抛上车的钞票,在手里不住地挥舞。

然而,最引入瞩目的,是站在后面平台上压轴出场的高个子悲伤小丑。他可是整个马戏团的台柱子!粉色的卷曲短发,黑色菱形的眼睛,黑色的鼻头,还有被画得向下的嘴角。他穿着黑白横向相间的紧身上衣,头戴双羊角小丑帽,下身是黑白纵向的阔腿裤,肩上披着克莱因蓝的华丽披肩。他有将近三米高,却又十分瘦削,站在车上之后,他看起来就像高耸的摇晃扭曲的细竹一样。他像是商场门口的细长迎宾气球人一样夸张地摇晃扭曲着自己的躯体,好像快要掉下来了,但在快要摔下去前一刻,他总能稳稳当当地落下。他不说话,因为他是一位专演悲剧来逗人发笑的默剧小丑。

最后一位大轴,是一个紫色的欢乐小丑。他紫色外翘还夹着金色亮片的发型十分引人注目,身上那与悲伤小丑截然不同的彩色波点外套和夸张的大号拉夫领,还有衣服上挂得到处都是的糖果,金色的眼睛和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让他很受小孩子们的欢迎。他不断地放飞着提前准备好的气球,往周围的人群里抛洒彩带亮片和糖果,吸引了一大片的欢呼叫好和小孩子们热烈的青睐。

新的惊喜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