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和尚就是嘴硬,好面子又在意输赢,死活不肯服输。
他也是好法子,让他自己看得明白,不继续,是为了给他明面上的面子。可是今次却不同,他必须要赢。
好不容易用一壶屠苏酒诱惑他做犯,赢稷自然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的。
外人都道他是得道高僧,奉做仙人一般供奉敬仰。说起来天一和尚也是人,有两大癖好是世人所不知道的,就算是颇为看重他的一国之主也不可而知,天一和尚生性爱剑如痴,一生收藏几把名剑。
自古爱剑如痴的人,对酒也是有一种豪气肝胆的。赢稷好不容易试探出他这两大癖好,自然是尽力利用了。
拿出携带的一小壶屠苏酒,如沐春风的一笑道,“师傅在上,徒儿有礼了。”
“哦,呵呵呵呵……”天一和尚不自然的笑了笑,看着面前的赢稷,不住的点头笑道,“好徒弟,好徒弟,呵呵呵呵……”
赢稷再次问道,“一部好兵法,需要一把好剑才配得上英雄人物,不知道师傅可愿意给我看看手中名剑?”说什么看看啊,这一局棋赌的不就是一把名剑嘛,只是这代价却是一壶屠苏酒。
别人会觉得不值得,可是天一和尚就吃这一套。这世界上知道他这些些癖好的人,也就只有三个人,其中还包括他自己。
想要和一壶屠苏酒,寻常人家都可以办得到,而开始天一和尚就不可能。赢稷敢这么有把握的拿一壶屠苏酒来,一盘棋搞定了他,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和尚戒酒戒色,而剑是武器之王,出家人慈悲为怀,何曾用得着这些东西。能够挖掘出天一和尚当命一样藏得严实的东西,也确实不简单。
不管三七二十一,天一和尚仰脖子一饮而尽,肥头横生的脸蛋儿微红,眼圈粉红的样子煞是可爱,偌大一把年纪,面对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就会表现出童真未泯的心性,直爽的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乐呵呵的笑道,“给你,你这小子!”
赢稷愣了一下,没想到他居然随身携带来了。
“那丫头肯定喜欢,你可记着转告她,将来欠我一个人情呢。”这天一和尚没头没尾的说了出来,身子往后一仰,就这么睡着了。
酒肉不分家,空腹喝酒能够喝出这种境界的,居然还是个和尚。
赢稷皱眉,起身打量着手中一把软件。如同蛇链一般,银色光芒的剑刃,中间通红一体的居然是一块软玉!
红色软玉可是世间仅有,还能够镶嵌到剑柄上,配以银色锋利的剑刃,实在是匪夷所思。这巧夺天工的稀世宝剑,恐怕世间没有几个人知晓的吧。
藏好宝剑,带走了空空如也的酒壶,赢稷望了一眼铁齿铜牙怎么也撬不开的白胡子老头,转身离去了。
走出林子深处,对着身边的伏元道,“大师正在打坐练功,闭关三日不得打扰。”
“是。”伏元躬身一礼,送走了来人。
赢稷走得远了,回头望着雨花台的方向,神色低沉。身后的寂童低声道,“主子,邱妈妈已经安置妥当了,此趟扶桑之行,恐怕她的身体需要休养一段时间,不能跟我们一起上路了。”
“那就这么办吧。那人可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