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是谁,来自哪里,一个老乞丐收养了我,用老乞丐的话说:“讨了一辈子饭,总得有个人为自己送终。”
从有记忆开始,我的人生便只有三件事:
吃,受苦嶙峋的老乞丐和年幼的我,争抢不过那些强壮的乞丐。所幸,小镇上的人都很和善,尤其是那个王姓富贵人家,时常施舍吃食给我们。
即便如此,我们的食物也经常被其他乞丐抢,但我和老乞丐总能偷偷留下一些。靠着不多的食物,我们得以存活下去。
穿,两件破旧的棉袄便是我和老乞丐的全部家当。即使是这两件破旧不堪,脏的面目全非的棉袄,我们也是缝缝补补,小心呵护。
否则,严寒的冬日里,便又要多两具冻死的尸体。
住,小镇外一间破旧的茅屋,四面透风,冬冷夏热,但好歹是一个容身之地,所幸也没有其他乞丐来抢,毕竟,这样的茅草屋,连乞丐都看不上。
就这样被现实折磨着,我如行尸走肉般麻木不仁得活着。也许在一次争斗、一个冬天、一场疾病中,我就会死去,但我却全无感觉。死,大概仅仅只是睡一觉,睡到永远醒不了罢了。
老乞丐终究还是没能挺过那个数十年难遇的严冬,他走的时候,和平常睡着没啥区别,他,解脱了。
我想,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像他一样,默默无声地死在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
老乞丐的尸体被我埋在了茅屋外,至于棉袄,自然被我笑纳了,所以我活了下来。有时候我忍不住在想,如果那次老乞丐没死,又会是何种结果,果然,我的贱命老天都不肯收。
我以为我的一辈子就这样了,直到那天我偶然之下听说了镇上有仙人收徒的事。仙人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横竖结果不会比现在更坏了。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去测试了,结果很幸运,我有灵根,具备修仙的资格。
高兴吗,没什么感觉,比起能修仙,在王家的几天里,吃好穿好住好,反而令我很开心。
眼花缭乱的食物,干净整洁的衣服,舒适柔软的木床,显然比虚无缥缈的修仙更吸引我。
然而,终归还是要走了,我还是有点恋恋不舍的,毕竟这几天,是我有记忆以来最幸福的几天,不必被生活的压迫所烦恼。
飞舟上,孤独的我习惯性地走到了一个角落,同时暗暗地观察另外两个小孩。
突然,那个小女孩向我走来,一番自我介绍之下,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徐月颖,真好听的名字。可惜我没有,对我来说,名字有什么用呢?
小女孩很文静,平静的眼神如见底的溪水般清澈,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反应,平生第一次,我有了想永远守护这双眼睛的念头。
然后,她给我取了个名字,云晴。真好,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将伴随我终身的名字。
来到流云宗,我才知道了什么是修仙。长生不老?我想不到那么远,至少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好,以及,作为一个人,有尊严的活下去。
一次次赚取灵石、宗门贡献,不乏惊心动魄,险死还生之举;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努力修炼;一次不落的传道课,所有一切增强实力的方法,我都会去做。
但是世上的事努力并不一定有回报,三灵根的我,悟性天赋方面着实差强人意。即使如此努力,我也只能勉强维持在同期师兄弟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