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小子,真是你!”
马威远走到钟离齐面前,仔细地端详着那张黑黢黢的面孔。
“仔细一看,还真有几分像。
走,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保准让你开心得跳起来。”马威远故意卖关子道。
钟离盛在另一个地方任职,一时半会儿别想见面,先让这小子高兴高兴。
“将军,见谁啊!这里还有我认识的人吗!”钟离齐不自信地道。
想到某种可能的钟离齐,摇去脑中不可能的想法。
他现在就是一孤家寡人,哪还有什么亲人,连最喜欢的二哥都早早殉国。
疑惑的钟离齐,依然老实地跟在马威远身后,眼睛却左右瞟向来回走动的骑兵。
那威风的衣着和长枪,油光水滑的马儿,连脚上的靴子都是他没见过的样式。
真是哪哪都让他羡慕,若是当时白云国有这样强悍的骑兵,又怎么会让北莽人压着打。
势如破竹地败北,皇帝是跑了,他们却无处可去。
云都的许多平民百姓,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城就破了。
听说当天血流成河,尸体堆成一座山,还是北莽狗的大刀砍钝了,剩下的人才留下一条命。
却也永远地成了北莽人的奴隶,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命更是朝不保夕。
被杀怕了的百姓,只得任北莽人宰割,稍有反抗便会被无情地砍头。
为了苟命,只得麻木地像傻子一样活着。
想到此的钟离齐,眼眶一片血红,捏紧拳头。
“将军,小人愿意当兵杀北莽人,我要为家人报仇。”
“放心,有你当兵的时候。
咱们大夏国的兵,与白云国和南国都有着本质的区别,等你休养一段时间就知道了。
咱们迟早会把北莽人赶出这片土地,让所有穷苦人都有饭吃,有衣穿。”
宣传的话,于马威远来说已是张口就来。
路过炖羊肉的大灶时,马威远上前捞两大块羊肉,不怕烫地咬一口。
将手中的另一大块羊肉,递给钟离齐道。
“尝尝,北莽人的肉就是好吃,有堡主和老大在,从来就没缺过肉吃。
大口吃肉的就是爽,以前的好些大户人家都没这待遇。
听说,你们家以前条件不错,也经常吃肉吧!”
自顾自啃着羊肉的马威远,吃得稀哩胡噜响,全然没管钟离齐的表情。
…
捧着一大块热乎乎的羊肉,正不知该如何的钟离齐,根本没听到马威远说什么。
因为,此时的他,正全神贯注在手中的那块羊肉上。
他,已不知有多久没吃过肉了。
别说吃肉了,连嚼不动的黑窝头都没吃饱过。
甚至可以说,自从战败被俘后,他们就没吃过一顿饱饭。
哪怕是断头饭,也没有吃一顿饱饭的说法。
“我……我……真的可以吃吗?”看着羊肉落泪的钟离齐喃喃地道。
“吃啊,给你不就是为了吃嘛!
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别一会儿激动得晕过去。”
马威远见他那傻样,又想起当初跟着老大隐姓埋名流浪时,都是一样的苦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