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在圆融与方正之间(2 / 2)

比如说朱熹曾经讲过这样一句话叫做“保存住天理,灭掉个人私欲”,他把道理和欲望完全割裂开来甚至看成水火不容的两个对立面一样,然后再拿这样苛刻严厉的标准去要求人类自身的本性特点,结果反而容易导致出现大量表面看起来符合道理但实际上却是虚假做作以及让人感到无比压抑痛苦等种种问题状况产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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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吴敬梓所着的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史》里面描写的那个名叫王玉辉的人物那样,居然鼓动自己的亲生女儿选择自杀殉葬以表示忠贞不二,这无疑就是典型的被理学那套刻板教条严重束缚并最终丧失掉最基本的人之常情之后酿成的一场极其惨烈悲惨至极的人生大悲剧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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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执着”或者说是“偏执”,其实正是由于失去了缘分和情感对于法律应有的缓和调节作用还有必不可少的补充完善功能才造成的恶果后果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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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时期的人们十分注重风度和气质,他们追求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生活方式,并将这种态度视为一种高雅的品味。这无疑是对汉朝以来儒家经典学说束缚的一次美学反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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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竹林七贤,他们不拘小节,甚至可以一边捉虱子一边谈论天下大事;同时又喜好饮酒作乐,尽情地歌唱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这些行为充分展现出了个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那种绚烂夺目的光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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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只是盲目地模仿他们外表上的放荡不羁,而缺乏内在的精神实质和当时那个时代特有的苦闷情绪作为支撑,那么所谓的很容易就会变成低俗不堪的,只剩下一个空洞的躯壳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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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情去行事,丝毫不顾及基本的社会礼仪和人情世故,对于自身来说或许还能算得上是真实坦诚,但对于他人或者整个社会而言,这样做极有可能会给别人带来困扰或者造成伤害,最终导致陷入到一种无法与人沟通交流的孤独境地之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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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像刘伶那样脱光衣服赤身裸体待在屋子里,当有客人嘲笑他时,他反而理直气壮地宣称:“我把天空当作房屋,把屋子当作裤子。”虽然这种言论确实透露出一种敢于突破传统观念的勇气,但实际上很难被广大民众所接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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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仅仅是简单地去那些表面现象,其实就是失去了法律规范对于感情的正确引导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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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处世大智慧,在于深谙法、缘、情的动态平衡,既不泥于“方”,亦不溺于“圆”,而求“方圆周融”。这“方”,是内心的原则与底线,是对世法精髓的持守;这“圆”,是对世缘无常的接纳,是对世情百态的体贴与调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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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要求人在坚守道义之“方”的同时,具备“缘”来则应、洞察时机的智慧,并怀有“情”润万物、推己及人的仁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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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一生,便是此境的最佳诠释。他为官有“法”,兴修水利,整顿军纪,泽被一方;处逆旅而能随“缘”自适,黄州惠州儋州,皆能发现生活之美;待人以“情”,真诚坦荡,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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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刑赏忠厚之至论》倡“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便是法中有情;其与朝云之知己情深,又是情中有义。他既未如道学先生般古板,亦未效晋人名士般狂诞,而是在跌宕人生中将法、缘、情冶于一炉,淬炼出“一蓑烟雨任平生”的通达与“此心安处是吾乡”的深情,千载而下,犹令人心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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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处纷繁世变,信息如潮,价值多元,更需重温此“法、缘、情”平衡的古老智慧。我们既需恪守法治精神、契约伦理之“世法”,尊重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亦需珍惜生命中的各种“世缘”,理解偶然性中的必然;更要滋养真诚、善良、共情之“世情”,以温暖人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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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偏执于冰冷教条,亦不沉溺于虚幻放纵,而是于纷繁世相中,持守内心的方正,运用圆融的智慧,怀抱温润的情感。如此,个体生命方能既有根柢又不失灵动,社会方能既有秩序又充满温情,在这永恒的动态平衡中,书写属于这个时代既踏实又富有诗意的生存答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