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葛云娘心中却被,嘴唇颤抖了下,点点头。
王简欢轻手轻脚的爬起身,穿戴好打满补丁却洗得干净的粗布衣,拿起家中唯一一把镰刀别在腰上,便朝着山出发。
才走到山脚下,王简欢便大口大口的喘起粗气来,这小身板经常挨饿,又再加十岁年龄七岁的小个子等因素,走起来非常吃力,才一段路而已,就已经吃不消,这真要深入山里,要遇到什么大一点的猛兽,估计直接站着等啃骨头就好了。
为嘛是啃骨头?因为王简欢瘦啊!瘦得皮包骨头!没有几两肉给野兽啃好乏。
步进山林的外围,王简欢回头看了看村庄的方向,犹豫了下,捡起地上的石头在树上做记号,身边现代人的她很少有深入密林的机会,尽管,她一向不觉得自己是个路痴,可防于未然,总是好的。
王简欢留了个心眼,将记号做得很矮,除非蹲下身去看,否则很难看到。做好一个记号,便身上冒一堆的汗,有些吃不消了,喘了几口气,不禁自嘲的手,透过五指看天空。
找了个植物相对比较茂盛的地方,王简欢拿了树枝,先将石头捡了,然后挖了一个足够小动物掉下去出不来的坑,在上面捕上细小的树枝,又利用手上的镰刀,直接连土带绿草的挖起放在陷阱上面,目标明确,诱惑小兔子。
现代生活的王简欢,很喜欢可爱的小兔子,研究了许多关于兔子的习性与养法,自是不可能吃,没想到,来到古代,这反而是目前唯一最快吃到肉的办法。
有些讽刺与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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